ISO14000体系

ISO14001法律法规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ISO14001法律法规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7年12月,我国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内容涉及环保工作的各个方面。

1、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在环保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务院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鱼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县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应负的责任和权力。

2、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在环保法中,把我国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几项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以及近几年正在逐步推广实施的部分制度放到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

3、对违反环保法,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者所应负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做了规定。

4、对制定环境标准做了规定。在环保法中明确由国家院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5、对保护自然环境与资源的法律规定。

6、保护农业环境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止,例如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产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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